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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門縣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(遴選)實施計畫

金門縣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代表隊選拔(遴選)實施計畫
一、主旨:選拔(遴選)本縣優秀選手參加109年全民運動會(以下簡稱全民運)各項競賽。
二、指導單位:金門縣政府。
三、承辦單位:金門縣立體育場。
四、協辦單位:金門體育會及各單項委員會。
五、選拔委員會:為完備本縣優秀選手參加全民運程序,得由承辦單位成立選拔(遴選)委員會(5至7名),專責處理本縣全民運代表隊選拔(遴選)事宜。
六、選拔種類 :
(一)第一類:健力、拔河、輕艇水球、合球、水上救生、蹼泳、飛盤、滑輪溜冰、滾球、運動舞蹈、原野射箭、柔術、沙灘手球。
(二)第二類:傳統體育(民俗體育、太極拳、元極舞、龍獅運動、摔角、國術)、創意球類運動(躲避球、慢速壘球、木球、槌球、巧固球)、劍道、沙灘角力、龍舟及健美。
七、審查時間:
(一)各單項委員會應於109年6月1日前將選拔(遴選)資料送金門體育會初審(逾時逾期概不受理),金門體育會審查後請於109年6月8日前轉送金門縣立體育場。
(二)109年6月15日前辦理選拔(遴選)委員會審查。


***********詳情請下載參閱公告之檔案*************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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